中国将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试点
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2月1日公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纲要》提出要稳步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等政策法规试点。
《纲要》提出,要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引进海外人才,提升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推动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确保政策执行一致性。
根据《纲要》,今后长三角地区要稳步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推进国际社区建设,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纲要》还明确,要加快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对国际人才和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
2016年,中国出台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要结合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地域性特征,大力吸引外国人来华投资。意见规定,外国人可持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通信、就业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持证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本人护照和永久居留证出境入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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