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斐然

  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改革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市场制度、落实和探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便利服务等试点、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机制体制的突破正在上海落地,一朵朵创新之花在浦江两岸绽放,孕育出改革发展之果。
  2016年4月,国务院批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今年是上海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收官之年,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上海全面改革试验成效已初步显现。201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GDP的比例达3.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1.5件,是五年前的2.4倍;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例达3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增速是三年前的近一倍;今年1-5月,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达两位数增长,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出3.4个百分点。短短三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带来的“势能”突破,正加速转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支撑。
  帮助企业降低创新成本
  创新改革试点的成果,离不开政府各个部门“刀刃向内”的改革。2015年以来,市科委探索财政普惠投入新方式,推出科技创新券政策,鼓励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降低中小企业和创新团队的创新创业成本。科技创新券已向4000余家企业发放金额超过2.37亿元。其中,用于大型仪器测试等服务方面的“仪器券”以1:5左右的杠杆效应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用于技术转移服务的“服务券”,促成技术交易超过10亿元,带动产业化投入资金12亿元。
  市国资委在2015年出台了市管国有企业创新转型专项评价实施方案,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任期届满时对竞争类实体企业同步开展“创新体系建设”、“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两方面专项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激励收入相挂钩,其中产业集团挂钩比例为30%,科研院所挂钩比例进一步提高至50%。方案的实施激发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和转型活力。
  在中小企业创新的资金扶持上,上海银监局试点投贷联动,构建了以“贷”为主,以“投”为辅的“股债结合”投贷联动服务模式,优先支持创投机构投资具有“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和“三创”(创新、创造、创业)特征的早期科创企业,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了吸引国际优秀人才在沪创新创业,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简化创新创业外国人入境、居留手续签发,扩大长期居留许可范围。尤其是对计划来上海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国人,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投资证明或者创业计划、生活来源证明等,向抵达口岸签证机关申请S2字(私人事务)签证,入境后可以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这一口岸签证政策,为全球的创客来沪寻求创业机会,考察上海创业环境提供了便捷的通道。
 
  “产业资金”让平台自我造血
  2013年至2017年,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的政府固定拨款逐年递减。工研院总经理丁辉文告诉记者,这是因为政府鼓励工研院与企业合作,赚取“产业资金”,政府再给予一定配套资金,这种模式让工研院自身有了“造血”功能。
  不直接生产产品,工研院更类似行业共性技术的孵化平台,但并非闭门造车,而是和应用方合作。丁辉文说,团队会把应用技术拿出去发展成为一个公司,把工艺基础技术留在工研院继续研究发展,比如上海矽杰微电子有限公司前身是工研院的射频部门,在平台孵化3年中完成团队组建及技术积累,2016年获得专业基金公司投资后正式独立运营。目前,该企业专注于毫米波雷达芯片开发,由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领头还开发了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一颗高度集成24GHz雷达芯片。
  在财政经费“退坡”下,工研院还引入国外比较流行的共享研发模式,参与的企业共摊研发费用后,可以共享研发成果。这种模式不仅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还有助于拉动参与其中的上下游产业齐步向前走。目前,该模式已应用在汽车行业的智慧一体化座舱上,力求在三年后实现一颗芯片,汽车系统之间“多屏互动”。
  分配“新账”加速新药上市
  已有86年历史的新药创制“国家队”——中科院上海药物所,2017年共有8个1类候选新药申报临床,8个1类候选新药获得临床批件,有23个1类候选新药正在开展临床研究,其中抗肿瘤1类新药德立替尼同步开展国际临床研究,有望成为中国首个走向国际的抗肿瘤个性化药物。
  “我们用制度创新激励成果转化,让这些高附加值的原创新药上市提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上海药物所副所长李佳介绍,过去无论内部还是外部评价,都以“出论文”为导向,不利于“出新药”。于是,药物所了打破以发表SCI论文为唯一标准的传统评价机制,围绕“出新药”核心目标,将临床批件、新药证书与岗位聘用挂钩,获得临床批件的团队可设置1个正高、2个副高岗位;获得新药证书更可设置两个正高、4个副高岗位。
  改革后,上海药物所允许将不低于70%的转化收益归属团队。“成果收益可按照5:2:3的比例分配。”李佳指出,“成果发明人最高可拿到一半收益,收益中的另外两成归团队所有,用于后续研发,而剩下的30%则‘反哺’上海药物所,支持更多项目研发。”同时,他们打破课题组长“只进不出”惯例,通过定期考核建立新课题组长退出机制,并以优厚待遇面向全球公开选拔人才。
  通过全面创新改革,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了新保障,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上海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明确了成果转化净收入计算方法、允许高校直接对外投资等重大问题,引入了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勤勉尽职制度等容错机制,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遇到的各类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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